全挂车的检测全挂车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1 型式检验1.1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必须进行型式检验:a)新产品鉴定;b)老产品转产;c)当全挂车的设计、工艺或材料的改变而影响到全挂车的性能时。1.2 型式检验的方法及内容按GB/T13873的规定。2 出厂检验每一批新出厂的全挂车都要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。2.1 照明信号接通照明信号,观察其工作是否正常。2.2 制动系统密封性制动管路通入637A~735kPa压缩空气后截断气源,在非制动状态5min内气压下降不大于10kPa;在制动状态3min内气压下降不大于10kPa。2.3 制动性能 制动性能的实验方法及评判按GB7258中的规定执行。2.4 道路运行试验 每20辆新出厂的全挂车从中抽试一辆,以汽车列车空载进行道路运行试验,行使里程不少于30km,行驶路段为平坦或微丘陵的干燥沥青混凝土路面,行使平均速度不低于30km/h,试验中及试验后分别检查:1)每个轮胎不得有明显的偏摆及松动现象(轮胎偏摆明显时可停车测量,其偏摆 量不大于8㎜);2) 不得有异常响声;3) 不得有漏油、漏电及明显的漏气现象;4) 制动鼓、轮毂的温升不得**过30℃;5) 各焊缝、铆钉及螺栓、螺母连接部分不得有松脱、裂损现象。